云南省丽江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4月27日)
丽江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丽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丽江市统计局
2018年9月,按照国家、全省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420多名调查人员参与,汇集了62.2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85745.95公顷(278.6189万亩)。其中,水田29283.03公顷(43.9245万亩),占15.77%;水浇地5857.66公顷(8.7865万亩),占3.15%;旱地150605.26公顷(225.9079万亩),占81.08%。永胜县、宁蒗彝族自治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64.28%。耕地全部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全部位于年降水量800-1200mm(含800mm)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3305.95公顷(34.9589万亩),占全市耕地的12.5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263.25公顷(33.3949万亩),占11.9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7147.26公顷(100.7208万亩),占36.1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2693.63公顷(79.0405万亩),占28.3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0335.86公顷(30.5038万亩),占10.95%。
(二)园地67419.72公顷(101.1296万亩)。其中,果园44287.21公顷(66.4308万亩),占65.68%;茶园502.39公顷(0.7536万亩),占0.75%;其他园地22630.12公顷(33.9452万亩),占33.57%。种植园用地主要分布在华坪县、永胜县,占全市种植园用地的81.69%。
(三)林地1523549.88公顷(2285.324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08628.30公顷(1962.9425万亩),占85.90%;竹林地684.12公顷(1.0262万亩),占0.04%;灌木林地172665.59公顷(258.9983万亩),占11.33%;其他林地41571.87公顷(62.3578万亩),占2.7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宁蒗彝族自治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61.75%。
(四)草地106311.90公顷(159.467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4416.26公顷(21.6244万亩),占13.56%;人工牧草地0.00公顷(0.0000万亩),占0.00%;其他草地91895.64公顷(137.8435万亩),占86.44%。草地主要分布在宁蒗彝族自治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占全市草地的70.23%。
(五)湿地2799.86公顷(4.1998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其中4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53.12公顷(0.0797万亩),占1.90%;灌丛沼泽87.21公顷(0.1308万亩),占3.11%;沼泽草地605.29公顷(0.9079万亩),占21.62%;内陆滩涂2054.24公顷(3.0814万亩),占73.37%;全市没有红树林、沿海滩涂、沼泽地3个湿地二级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占全市湿地的72.7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966.35公顷(53.949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047.50公顷(4.5713万亩),占8.47%;建制镇用地3594.64公顷(5.3920万亩),占10.00%;村庄用地26115.66公顷(39.1734万亩),占72.61%;采矿用地2812.52公顷(4.2188万亩),占7.8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96.03公顷(0.5940万亩),占1.10%。
(七)交通运输用地20934.76公顷(31.4021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95.62公顷(0.2934万亩),占0.93%;公路用地7637.19公顷(11.4558万亩),占36.48%;农村道路12641.59公顷(18.9623万亩),占60.39%;机场用地429.47公顷(0.6442万亩),占2.05%;港口码头用地27.45公顷(0.0412万亩),占0.13%;管道运输用地3.44公顷(0.0052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921.69公顷(55.382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9439.63公顷(14.1593万亩),占25.55%;湖泊水面11078.71公顷(16.6181万亩),占30.01%;水库水面12401.37公顷(18.6021万亩),占33.59%;坑塘水面1626.49公顷(2.4397万亩),占4.41%;沟渠1314.10公顷(1.9712万亩),占3.56%;水工建筑用地500.58公顷(0.7509万亩),占1.36%;冰川及永久积雪560.81公顷(0.8412万亩),占1.52%。丽江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永胜县、华坪县,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1.90%。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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