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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9479616/2025-00028
信息分类
文       号
丽发改价格〔2025〕263号
来    源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5-10-14 17:00:38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古城区玉龙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06 16:59:32

古城区、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为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促进终端销售价格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江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253号)和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古城区玉龙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及居民阶梯气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丽发改价格〔2025254),现就古城区、玉龙县202511月至20263月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丽江市古城区、玉龙县范围内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全部经营区域内城镇公共管网供应的天然气。

二、执行时间

2025111日至2026331

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方案

(一)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按照丽江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气源采购合同,测算本期居民用气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为云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联动0.29/立方米。实施联动后,丽江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88/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按照丽江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的气源采购合同,测算本期非居民用气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为云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联动0.96/立方米。实施联动后,丽江市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3.52/立方米。

四、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

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按照《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古城区玉龙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及居民阶梯气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丽发改价格〔2025254号)执行。居民用户按照用气量分为三级阶梯,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每户每年用气量在102立方米(含本数)以内,按第一阶梯价格(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每户每年用气量在102立方米至120立方米(含本数)的部分,按第一阶梯价格的1.2倍执行;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120立方米部分,按第一阶梯气价的1.5倍执行。

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居民用户,可持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证明到燃气经营企业申报,经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人相应增加第一阶梯用气量25立方米/年。

、优惠政策

低收入和特困救助人员凭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每户每年居民用气在34立方米以内(含本数)的用气量,用气价格按2.3/立方米执行;超出部分按照2.88/立方米执行

托育服务机构用气按居民气价第一阶梯价格标准执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用气按居民气价第一阶梯、第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其他事项

(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公示价格标准,妥善做好对用户的宣传解释和费用清算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报告。

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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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城区、玉龙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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