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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9479616/2026-00010
信息分类
文       号
丽政函〔2026〕10号
来    源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6-09-04 15:23:57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来源: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09-17 15:22:1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确定丽江市财政局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2026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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