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丽江被国务院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1995年7月,《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获省人民政府批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1995年获批的《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丽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需要,2023年8月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开展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目前,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编制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凝聚社会意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主要内容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月4日--2026年2月2日(30天)
二、公示方式
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jiang.gov.cn/
现场公示: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三、参与方式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595587275@qq.com,或可邮寄书面意见至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城保护与村镇建设科(电子邮件标题与信封封面注明“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意见建议”字样)。
邮编:674100
通讯地址: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5室名城保护与村镇建设科
电话:0888-5157930
附件:丽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5—2035年)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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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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