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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09-11 15:54:30


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按照《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9号)要求,对整合规范后的中医骨伤类、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丽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附件2)。丽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不超过最高限价标准的前提下,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类别(甲类、乙类、丙类),其中甲类、乙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作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实际收费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在实际收费价格内按相应政策支付。

同步终止《丽江市医疗保障局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江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限价标准的通知》(丽医保〔202451号)及相关文件中“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手法复位石膏固定书”等3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3)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丽江市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ljsybjjgzck@163.com,注明“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并注明“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邮编:674100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911日至925日,共15日。

按照省级要求,为确保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于2025111日落地实施,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缩短公告期限,特此说明!

联系人:周云川

联系电话(传真):0888-8890075

附件:1.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测算表(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测算表(征求意见稿)

附件:3.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手法复位石膏固定术”等终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征求意见稿)

附件:4《中医骨伤类和中医特殊疗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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