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细化泸沽湖保护管理的具体措施,促进泸沽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泸沽湖管理局在长期保护治理实践和深入调研基础上,牵头组织起草了《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对《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6日。
注:以下文件属于征求意见稿,不得在媒体上引用、刊登或作其他用途。
附件2-关于《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
2025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丽江泸沽湖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电话:0888-5886009;邮箱:21318150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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