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完善城市防护工程体系,促进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国动办提出了《丽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公告第59号)的修订意见,起草形成了《丽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公开参与度,现将《丽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询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1日),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电话反馈。可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电话(0888—3990668、3990666)提出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箱反馈。将意见建议反馈到邮箱:ljsrfbzhk@163.com。
三、书信形式反馈。将意见建议反馈到丽江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通信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仁爱路6号丽江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邮编:674100。
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丽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四、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可联系山雄惠,联系电话:0888—3990668。
丽江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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