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化、精细化、法治化建设,根据《云南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丽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丽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征询意见建议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18日),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话反馈。可通过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电话(0888-5182701)提出意见建议。
二、电子邮箱反馈。将意见建议反馈到邮箱:zjjcsglk5182701@163.com
三、书信形式反馈。将意见建议反馈到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信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863号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674100。
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丽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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