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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丽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07-07 17:06:46


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9号)要求,丽江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制定全市基准价(丽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高限价),并结合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修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丽江市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ljsybjjgzck@163.com,注明“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并注明“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邮编:674100。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24日,共18日。

按照省级要求,为确保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步执行,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缩短公告期限,特此说明!

联系人:李丽清;

联系电话(传真):0888-8890075。

附件:规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

附件1-1 丽江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附件1-2 “普通透视”等终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1-3 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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