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云医保〔2025〕21号)要求,丽江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关于规范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制定全市基准价(丽江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高限价),并结合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修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丽江市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ljsybjjgzck@163.com,注明“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
二、将书面意见邮寄或送至: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200号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并注明“产科类等7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意见”,邮编:674100。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7月24日,共30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888-8890075。
附件1-1 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征求意见稿)
附件1-2 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征求意见稿)
附件1-3 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征求意见稿)
附件1-4 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征求意见稿)
附件1-5 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征求意见稿)
附件1-6 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征求意见稿)
附件1-7 中医灸法、拔罐、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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