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开展好丽江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各项工作,按照落实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和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部署,建立健全丽江市应对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救灾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合理调配救灾资源,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丽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丽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修订了《丽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9月2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丽江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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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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