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按照生态环境部《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在《丽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丽政办发〔2021〕43号)的基础上,充分衔接了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保护地优化整合、“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对生态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管控、资源利用效率四个维度进行了更新调整和补充完善,形成了《丽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方案(2023年)(征求意见稿)》,现将该方案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7月25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丽江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谭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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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实施方案(2023年)》编制说明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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