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丽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定了《丽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对《丽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
注:以下文件属于征求意见稿,不得在媒体上引用、刊登或作其他用途。
关于《丽江市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8.15----
丽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电话:0888—5166112;邮箱:ljsthj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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