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丽江市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丽江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信息;
(五)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丽江市医疗保障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丽江市医疗保障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丽江市医疗保障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丽江市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机关将通过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丽江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古城区雪山路200号
咨询时间:8: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88—8895080
传真号码:0888—8890082
通信地址:古城区雪山路200号
邮政编码:674100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须填写《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表在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站下载,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TJ?type=gm&bmid=ee288161-bc52-49e2-87cd-433ec5ccabcb&pid=6c4bf968-f955-4567-b834-55ad63f3cd54。也可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丽江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上述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查。对于申请信息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信息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予以登记。
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需征求其他机关意见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无法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政府信息。
丽江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1.申请人为公民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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