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09-18 17:56:25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准确地获取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制订《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

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政府信息,采用主题目录分类方式。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和权限、联系方式、工作时间;

(二)规范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财务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四)发展计划、规划;

(五)表彰、评奖、竞赛、命名等重大活动;

(六)机关公务员人员招录、公开选拔干部、职称评定等事项;

(七)行政审批工作事项;

(八)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事项;

(九)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

(十)群众关注和普遍需要了解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

(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jiang.gov.cn)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该栏目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获取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相关的政府信息,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由受理部门代为填写。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表在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站下载,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TJ?type=gm&bmid=885fe446-fb0d-41c4-b2e3-f40338b9bd36&pid=6c4bf968-f955-4567-b834-55ad63f3cd54,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下载电子版本(附件1: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西安段5路8号,联系电话:0888-5152433(传真)。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寄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西安段5路8号。

联系电话:0888-5152433(传真)。

邮编:674199。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并选择丽江市在线填写申请表。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ZZ

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单位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5.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包含数据电文形式,下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所申请信息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准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文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四)办理流程

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4.依法不属于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五)办理时限

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直接答复的应当即答复;如不能直接答复,应及时转交相关科室办理。各科室收到转来的申请,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保密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负责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西安段5路8号

联系电话:0888-5152433(传真)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信箱:ljsmzzjj@126.com

六、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投诉。投诉电话:0888-5102066,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62号,市政府办公楼二楼202室,邮编:674100。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丽江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丽江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

相关文档:
     |      分享到: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信息专线:0888-12345    滇公网安备53070202001013号  滇ICP备1800431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07000001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8-5139035  不良信息举报邮箱:ljxxg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