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01-24 15:23: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编制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jiang.gov.cn/)进行公布。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邮编:674100;电话:0888—5550077;邮箱地址:ljszwfwg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情况。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职能。管理局内设5个科室,即局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电子政务和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现有干部职工17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非领导及科级以下人员14人(含工勤2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管理局下属副处级独立公益性事业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为民服务平台,由进驻部门窗口组成,目前,共进驻部门31个(含7个企业),进驻事项1081项,进驻人员44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服务工作,内设4个科室,即综合服务科、咨询受理服务科、交易服务科、信息技术服务科,共核定编制14人,其中领导职数3人,现有干部职工13人。

(二)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丽江市)共发布信息3049条,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信息发布2311条;政府采购交易项目发布信息312条;国有产权交易项目发布信息265条;土地及矿业权交易项目发布信息143条;其他类信息4条。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查阅点与受理窗口。配备专业人员主动地向民众宣传解读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咨询、查询,以及公开信息的申请,均能做到及时答疑解惑与受理。2024年,累计为30人次提供了细致的解答服务,全年未收到正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方面。严格落实《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云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体林地电子化交易规则(试行)》《丽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丽江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制度》《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报送制度》《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办法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把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信息发布、数据更新等关键环节,确保信息公开质量,最大限度提高社会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方面。依托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交易项目实现在线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遗、合同归档、资料归集等8个环节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今年以来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程电子化交易率达100%,不断升级平台系统功能,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流程。持续做好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等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及时解决平台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网络和技术问题,积极为各级政务部门营造畅通、规范、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坚持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持续推行事项公开清单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全市共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机构745个,公开办事指南2.47万个,市、县(区)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全程网办率和零跑动比例达到98.6%,村级便民服务站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率达到100%。

(六)政府信息公开实体平台建设方面。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对上下班服务时间、服务区域划分、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窗口布局平面图等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牌、地标引导群众快速找到所需服务区域。二是在大厅外侧、大厅内显著位置及窗口台面上张贴办事指南“二维码”,对大厅内所有办理的事项、窗口可办理的事项办事指南通过二维码的形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通过扫码查询。同时,窗口还可提供纸质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申请表填写样本等,方便群众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三是设置引导台和综合服务窗口。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清单、“一窗受理、部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出件”审批服务示意图、投诉受理机制、投诉电话、代办服务类型方式、窗口服务人员信息等在窗口进行公示,方便来访群众了解大厅综合信息。四是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公开途径及公开程序,统一制作《丽江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汇编》、宣传册和公示牌,依法依规对进驻中心的审批项目实行“八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审批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增加了审批透明度,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五是在大厅内通过公共休息区、阅读书架、宣传材料摆放台等对省(市)政府公报、相关政策文件、宣传手册、办事指南等资料定点摆放,方便办事群众获取及阅读。同时利用触屏电视、智能电子设备滚动播放便民信息、办事流程等,利用中心办事群众多、宣传面广的优势,深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部门办事流程等,做到依法公开、规范公开。

(七)监督保障方面。在强化监督与保障公众权益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一是在政务服务中心显著位置设置服务引导台与投诉受理服务点以及设立局机关群众诉求受理接待室,畅通投诉反馈渠道为办事群众提供清晰指引。二是明确职责,安排专人专项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业务,以及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与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全年未接到任何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

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构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一)政务公开系统学习不够,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公开的形式较为单一,渠道和范围有待拓展,内容需进一步丰富。

整改措施:(一)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压实科室责任,严格执行“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取政务服务信息的便利度和知晓度。(三)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和审核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丽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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