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水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丽江市水务局          2025-01-24 15:19: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丽江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以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丽江市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三定”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调整并公示了我局权责事项清单,扎实推进涉水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众参与力度,增强全市水务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是2024年丽江市水务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手机软件及其他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水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水利政务信息累计156条;通过“丽江水利”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181条,其中,市水务局政务动态类信息73条。

二是2024年,丽江市水务局对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组织构架、领导班子信息及内设机构职责等信息更新公示1次。财政预决算公开面、及时率、完整性均达到100%。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单(含综合检查一次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丽江市2024年绿美河湖建设项目市级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公示、丽江市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公示、2023年丽江市水资源公报、河(湖)长制工作信息等事项或工作信息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

三是2024年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共涉及抽查事项16项已全部完成(其中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事项1项),有关抽查情况、检查结果信息已全部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四是我局入驻丽江市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3项,各项的办理依据、条件、资料要求、办理程序均编制了办事指南并通过云南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各事项均严格按照“全程网办”的要求办理,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上传结果资料。办理结果同时通过信用系统进行双公示。2024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9件,均及时上传结果材料并进行双公示。

五是2024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58.77万元,市级水资源费129.95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财税﹝2024﹞12号),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我局协助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1件,主要涉及推进全市农村供水项目建设、加强我市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灌区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业务,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5件(其中主办21件,协办4件),办复率100%;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其中2件均为协办),已按时全部办结。

(三)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项,其中,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24件,均及时在丽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另1项申请事项涉及金沙江龙蟠提水工程,因申请事项属于内部事务信息,对于申请人予以了事项答复,未予以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及时、准确公开和公布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特别是重大水利规划、决策等及时进行公开和解读。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2024年,我局开设了“丽江水利”微信公众号平台,未设立独立的政府门户网站。每周在微信公众号平台重要位置快速转载国务院信息政策文件、中省市重要资讯信息,通过丽江水利公众号推进“网微”信息共享发布,提升公众信息查询便捷性,方便市民对关注水利信息查询。

(六)监督保障方面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及时办理信息公开各类事项,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8.7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458.77万元、水资源费129.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24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仍需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源头管理工作;二是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深度和广度;三是强化水务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进政务公开全链条、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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