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的建议》提案(6号)已收悉,现将市乡村振兴局的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丽江现场办公会精神,根据《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市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试点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丽发〔2021〕22号)、《中共丽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成立乡村振兴示范区“2+6”试点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丽农办通〔2023〕12号),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保障组职责职能要求,自拉市田园综合体投入建设以来,乡村振兴系统共投入资金6877.925万元,其中涉农整合资金114.12万元,衔接资金6263.805万元,沪滇资金500万元,共实施15个项目,目前12个项目已完工,3个项目正在实施中。
由于衔接资金都是按“四到县”政策直接下拨到县,市级不审批项目,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我们将继续指导县级乡村振兴系统根据《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对拉市乡村振兴示范园已录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系统项目并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支持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指导项目申报。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资产“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未完工建设项目,按省级要求序时进度督促资金支出进度,对已形成的资产和已确权的项目资产,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加快资产确权、登记备案、运营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台账。
丽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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